安徽省关于暂停缴纳2020年2月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税务局,江南、江北集中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分局,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疫情期间社保减、免、缓政策,现对2020年2月份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暂停参保企业缴纳2020年2月份的单位社会保险费(含网上申报缴费),恢复缴纳时间另行通知。单位缴纳的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仍需缴纳。
二、对企业已缴纳2月份符合减免条件的社会保险费将按照有关政策进行后续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人力和资源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