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新生儿参保政策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根据亳州市医保局(亳医保办〔2019)3号)文件要求,自2019年7月1日起,新生儿监护人应当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凭居民户口簿(居住证)及《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缴费参保手续,享受自出生之日起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出生3个月后办理缴费参保的,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账户及账号
账户名称:待报解社会保险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账号:34178170712007010200001560000007
开户行:涡阳农商银行
涡阳农商银行在县城内所有网点均可办理缴费手续,缴款时务必持农商行银行卡转账办理,不接受现金缴款。须注明参保人姓名(如**新生儿城乡居民医保),2020年度参保个人缴费标准250元/人
二、注意事项
1、缴费成功后携带银行缴款凭证、居民户口簿及《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返回涡阳县向阳路与世纪大道交口市民服务中心(青牛广场对面)76号窗口办理新生儿参保信息登记。
2、除省市规定特殊人群外,筹资期结束后,本账户不接受一般群众参保缴费。
涡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