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涡阳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大病保险主要政策一览表
类 别 | 起付线 | 报销比例 | 年报销限额 |
职工普通住院待遇 | 乡镇及社区医院:100元。 | 在职人员90%、退休人员92% | 6.5万元 |
一级医院:300元 | 在职人员90%、退休人员92% | ||
二级医院:400元 | 在职人员88%、退休人员90% | ||
三级医院:500元 | 在职人员86%、退休人员88% | ||
市内一个年度内二次或多次住院起付线:200元 | |||
参保职工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进行转诊备案,并在出院时可即时结算,医保报销比例在市内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基础上下调15%。未转诊备案的,国家异地平台不支持直接结算,需个人先行垫付,医保报销比例在市内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基础上下调20%。市内外突发状况需急诊急救,可不备案,医保报销比例在市内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基础上下调10%。异地安置人员和转诊备案的重特大疾病(恶性肿瘤、器官移植、肾透析、血友病),医保报销比例在市内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基础上下调10%。(2022年5月1日起执行) | |||
医疗救助参保缴费 及待遇 | 参保缴费标准:每人每月12元,单位个人各承担50%。 | 25万元 | |
一个年度内住院费用基本医疗支付限额6.5万元以上部分。不设起付线。 | 90% | ||
大病保险参保缴费 及待遇 | 保费:2020年每人65元(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余中划入) | 30万元 | |
2万元 | 0-10万元:报销比例60% | ||
10万元(含)-20万元:报销比例70% | |||
20万元(含)-30万元段,报销比例80%。 | |||
30万元以上段,报销比例90%。 | |||
职工市内门诊待遇 | 800元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0%;退休职工的支付比例高于在职职工5个百分点。(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 2000元 |
Ⅰ类门诊慢性病(40种) | 200元 | 80% | 3000元 |
Ⅱ类门诊特殊病(23种) | 年度内参照最高级别住院起付线计算 | 参照当次就诊医院住院待遇结算 | 与普通住院 共享年度限额 |
职工个人账户 | 在职人员每月计入缴费基数的2%;退休人员每月计入70元。(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 ||
征缴 | 在县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党政机关(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企业,其在职职工单位缴费率分别为6.8%和7%,退休职工单位缴费率为6.5%。在职职工个人缴费率为2%,由参保单位代为扣缴,退休职工个人不缴费。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率为8.5%,由个人缴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率为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