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后,单位要出多少钱(安徽)?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一条 下列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
(三)工伤复发治疗期间的护理费与生活护理费的差额部分;
(四)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五)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终止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时,单位支付
2020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5854元,月平均工资7154元
五级 40个月 约:28.6万
六级 34个月 约:24.3万
七级 20个月 约:14.3万
八级 15个月 约:10.7万
九级 10个月 约:7.1万
十级 5个月 约:3.6万
伤残津贴
本人工资(五级70%,六级60%)保留劳动关系,难以安排工作的,由单位按月支付
2020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5854元,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9381元,扣除物价因素,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