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涡阳县新生儿参保政策的通知
根据亳州市医保局(亳医保办〔2019〕3号)文件要求,自2019年7月1日起, 新生儿监护人应当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凭居民户口簿(居住证)及《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缴费参保手续,享受自出生之日起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出生3个月后办理缴费参保的,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缴费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待报解社会保险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账 号:34178170712007010200001560000007
开 户 行:涡阳农商银行
注:1.须注明参保人姓名(如***新生儿城乡居民医保),2021年度参保个人缴费标准280元/人。
2.涡阳农商银行在县城内所有网点均可办理缴费手续,缴款时务必持农商行银行卡转账办理,不接受现金缴款。
3.缴费成功后,持银行缴费转账凭证等材料回市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参保信息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