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1年度代缴名单(免交居民医保)
见附件
附件:涡阳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1年度代缴名单.xlsx[7.53 MB]
相关政策:
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意见》(亳政〔2013〕67号)文件规定,独生子女领证户有以下奖励优惠政策:
(一)在子女满16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从领证之月起,每月给予不低于2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直至独生子女满16周岁;
(二)养老保障。城乡独生子女领证户家庭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夫妻双方,在其个人选择缴费档次应享受补贴金额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另外增加不少于30元的政府补贴;
(三)医疗保障。城乡独生子女领证户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所需缴纳费用由政府统一代缴(仅限独生子女本人及其父母);
(四)教育扶助。城乡独生子女领证户家庭的女孩高考考入一本的奖励3000元,考入二、三本的奖励2000元,考入专科的奖励1000元;
(五)收益分配。对独生子女领证户,在调整承包地、分配集体收益时,以家庭人口数量作为基本分配补助单位的,增加1人份额;国有土地拆迁安置房屋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安置时,按综合成本价格给予独生子女家庭增加1口人的安置房面积;在安排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旧房改造时,予以照顾。
不能免费的范围(仅供参考):没有享受过政府部门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基金。已婚嫁、参军、在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子女除外;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养老、医疗保险的下岗人员及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个体经营者除外;双方或一方有用工单位的除外(用工单位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集体、私营企业)。